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研究,现将我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4月3日—4月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4月2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4日(星期一),4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5日(星期二、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6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
二、原安排在4月4日(星期一)的课调至4月2日(星期六),请教务处和有关教师认真做好上课的相关工作,保障课堂教学有条不紊。
三、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,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,加强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,切实落实各项防火、防盗等措施,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。
特此通知
铜陵学院院长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